北京市治理交通拥堵综合措施正式公布(全文)

2010年12月23日16: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交通影响评价 交通拥堵 交通基础设施 治堵措施 北京交通 摇号限牌 车辆 北京治堵 交通拥堵 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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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7时至9时 晚17时至20时

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非北京载客汽车进入五环以内

今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通告中规定,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执行,即限行的尾号和区域与本市车辆相同。

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

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

市发展改革委今天正式发布了《北京市非居住区停车价格调整方案》。方案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

根据方案的规定,此次停车收费调整将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和差别化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一类地区为三环路(含)以内及CBD商业区、燕莎地区、中关村核心区、翠微商业区等现有4个繁华商业区;二类地区为五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三类地区为五环路以外区域。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停车楼(库)停车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价格原则保持不变。

一类地区占道和路外露天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10元和每小时8元,地下停车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二类地区占道和路外露天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5元,地下停车费标准为每小时5元;三类地区占道和路外露天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地下停车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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