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业运行报告(2010年1-8月)

2010年12月17日09: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建材业 运行报告 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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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及对策

1、限电限产存在诸多负面效应

面临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压力,7月份以来,各地区分别采取了强有力的节能减排措施,对部分高耗能企业进行了限电限产甚至关停措施。其中,停产企业主要涉及行业是建材、化工和冶金行业,限产企业主要涉及行业有纺织、建材、化工、冶金和造纸等行业。这种短期的行政干预性的强制措施虽然暂时起到了降低能源消费的作用,但却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负面效应。

首先,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打乱,被限产停产企业的生产任务减少,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效益状况,也导致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大幅下降。其次,由于限产令的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供给不断减少,加之差别电价政策的执行导致建材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双重因素叠加最终推动了建材价格的上涨。需要重视的是,如果水泥、钢铁等上游产品的价格持续走高,很有可能通过PPI的传导增加CPI的上涨压力。第三,从长期来看,临时性的限电限产举措可能会带来行业的市场波动,造成部分企业在明年突然释放产能,从而引起能耗和排放的报复性反弹,加剧今后节能减排工作的复杂性。

如何才能避免行政干预的成分和短期临时应急行为,从体制层面为中国节能减排设计更有成效和更坚实的路线图,是此轮限产风暴留下的最大问号。长期来看,水泥行业应当寻求一种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益、低排放的低碳发展模式。政府要做的是对整个行业加强监管,在产品质量、工艺、能耗、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方面设立国家标准进行规范。

2、高额反倾销税将削弱我国玻纤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整个玻纤行业受到重挫,国外玻璃纤维制造商为保护自己的市场分额,开始制造各种贸易壁垒。2009年11月2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立案公告,宣布对中国玻璃纤维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随后,反倾销调查“专业户”印度便跟风发难,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2010年6月2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除部分积极应诉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税率将达40.86%;今年7月21日,土耳其宣布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出反倾销初裁,对涉案产品征收38%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期6个月。9月份,欧盟委员会对我国玻纤产品做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认定来自中国的有关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境内同行业造成损害,对我国的特定品级玻璃纤维征收43.6%的临时反倾销税。要增强我国玻纤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技术进步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把开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出口玻纤产品向中高档发展,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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