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出台稳定物价相关措施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010年11月22日08: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稳定物价 物价 价格上涨 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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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发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针对近期市场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的情况,近日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确保物价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市场供应。

今年1-10月,陕西省CPI同比上涨3.6%,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3.4个百分点。进入11月份以来,陕西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等价格持续走高,各地大部分小吃等餐饮价格比去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明显上涨,平均涨幅在20%-35%。

陕西省物价局局长张文波介绍,陕西省将通过五项措施稳定物价。一是继续运用价格政策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产品流通;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对价格异常波动和紧急问题及时报告、并适时采取应对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三是从严管理和清理政府调价的项目和标准,今年陕西不再出台政府管理的新的提价项目,四是适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必要时可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临时干预;五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天津市从2月份启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以来,截至10月底,民政、财政部门已向18万多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助6060多万元,享受价格补贴的达到165.4万人次。

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天津市2008年建立起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按照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增加的生活支出,当每月“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累计上涨幅度超过3%时,天津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自动启动,对城市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救助户实施相应补助。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逐步上涨,特别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涨幅较高,给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妥善安定群众生活,天津市从2月份起启动这项机制。目前,11月份补助发放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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