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环境税试点:拟定排污费改税方案

2010年11月10日09: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环境税 试点方案 税方案 排污费 费改税 征收范围 环保部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课税对象 排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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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记者获悉江西省环境税试点方案已经出炉,采用费改税方案。其征收主体以企业为主。

此前呼声甚高的碳税并未列入试点方案的征收范围,硫税则确定征收。

但因为环境税设计复杂,争议甚多,方案仍只是停留在模拟阶段,距实际征收尚远。

江西省财政厅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江西制定的环境税试点方案倾向“费改税”,但是并非将所有排污费全盘改为税,部分项目仍会以收费方式征收。

环境税的征收主体设计上是以企业为主,而非个人。

比如,现在每家每户都在排污水,对于居民的排污收费还是按照原来收费的方式,随着水费来征,但是针对企业则会改为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表示,从费改税之后,对于企业而言,即使税率跟之前费率一样,但是因为收税具有强制性,可能会提高企业负担。

江西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有关部委已经考虑到企业对税负的承受能力,在其参与有关部委的历次讨论中,部委对于“费改税”方案总体原则定为:减轻企业税负,扩大征税范围。

此前有消息称,在环境税征收中,碳税有望率先破题。

“我们没有听说过要征碳税。”记者就此求证江西省财政厅有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呼声甚高的碳税目前并不在江西省环境税试点方案的征收范围。

“一是二氧化碳排放不好测量,二是征收对象也不好确定。如果排放二氧化碳都要征收碳税,那麻烦了。”上述人士表示。

“现在直观观念是工业的碳排放很多,但实际上农业尤其畜牧业产生的碳排放也很多。那怎么征收?行业间的税率怎么设计?”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表示推出碳税难度较大。

江西省财政厅人士表示,目前税目还在研究之中,可以确定的是二氧化硫已经列入了征收范围。

该人士表示,虽然试点方案已经做出,也请环境部、财政部有关部委负责人士来省里就试点方案进行探讨,但是并没有得到肯定或否定的答复。

“现在从纳税人、课税对象,到税目、税率各个环节都有争议。”他一再强调,目前试点方案只是对征收环境税做一模拟,远未到实际操作阶段。

即使确定了税目,征管中环境部门和税务部门如何配合也是问题,“如果环保部门负责监测,税务部门是不是就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的量来收税呢?”

该人士表示,环境税目前进展缓慢,真正开征要到几年之后了。“下一步可能还是需要部委来推动,由部委定调之后,我们才知道进一步怎么改。”

(本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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