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用天然气涨价听证方案公布

2010年10月29日10:1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民用天然气 天然气涨价 天然气价格 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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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民用天然气拟调至2.28元/立方米或2.32元/立方米,比现在分别上涨0.23元或0.27元。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此次听证会定于11月12日上午9点举行,听证人分别有市发改委副主任卢映川、张远,市政市容委燃气办主任许红,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彭红,市发改委成本调查队队长柯似。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位10个,有意参加旁听的市民,可以于11月11日上午9点拨打66415783报名,额满为止。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中石油集团公司供本市天然气上游价格于2010年6月1日上调0.23元/立方米,并可以在调后基准价格基础上再上浮10%。考虑到居民用户的价格承受能力,中石油集团公司最终对北京居民用气价格不再另行上浮10%,本市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比非居民用气价格少上调0.10元/立方米。

综合上游气价变化、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审核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研究提出两个拟调整方案,提交价格听证会。两个方案均未考虑由于上下游气价调整不同步而增加的企业成本。

-两个拟调整方案

方案一

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0.23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05元/立方米调整至2.28元/立方米,调幅11%。

注:此方案仅按照上游天然气调价金额调整下游价格,不考虑市燃气集团由于管网漏损和税金等因素相应增加的成本。

方案二

居民天然气价格上调0.27元/立方米,即从现行的2.05元/立方米调整至2.32元/立方米,调幅13%。

注:此方案考虑上游天然气调价以及由此引起的管网漏损、税金等相应成本增加因素。

-调价影响

每户月均增支5元左右

根据市统计局数据资料,2009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2.67万元,按照户均人口2.7人测算,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约7万元。按照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调查数据,每户家庭每月炊事用气约20立方米,若调价水平为0.23元/立方米,影响居民每户每月增支4.6元,年增支55.2元,约占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的0.08%左右;若调价水平为0.27元/立方米,影响居民每户每月增支5.4元,年增支64.8元,约占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的0.09%左右。

-配套举措

低保户月补20立方米

本市气价调整后,在现有低保人员补助及应急救助政策基础上,对低保人员的用气增支,由政府按照每户每月20立方米的平均用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上调而降低。气价补贴通过现行低保补助渠道发放,待将来调整低保补助标准时再统一纳入。

为减轻气价上涨对本市居民自采暖用户的影响,继续对居民自采暖用户实施补贴。同时完善补贴办法,促进居民自采暖用户自觉节约用气,减少天然气资源消耗。具体办法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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