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必要对个人住房复征房产税

2010年10月02日14: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复征 投机性购房 1986年 住房消费 个人住房 房产税暂行条例 新闻纵横 财政部 房地产政策 黄金周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中广网北京10月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9月29日,七部委联合出台多项措施,开始了新一轮房产调控。黄金周前出台楼市调控政策似乎成了房地产业的宿命,更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将正式施行。

而对于此前广受关注的征收房产税的猜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这既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也有利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

中国房产税开征始于1986年,它属于财产税范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但是,如果这次调控不能迅速见效的话,房产税会不会成为下一张或者说最后一张控价牌?

评论员马光远认为:房产税本身也是(这次)政策里包含的,可以看到税收政策非常明确,也就是说很快就会搞房产税的一个试点,而且很快就会全国推广。但是我相信,就未来房地产价格而言,应该会有一个合格的回归。如果继续这么疯涨,继续现在这样僵持的状态,我觉得可以首先从内部出发,比如就开发商而言,可以取消预售制,可以提高其资本金;对于土地执法,可以更加严格一点;对于土地开发投资的融资可以完全停住;等等。一方面遏制投机炒房的行为,另一方面为整个房地产的健康营造一个比较好的环境。

所以就我们的房地产政策而言,我们既有打压的政策,也有建设性的政策。房产税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这个政策很快就会推出,这是我们看到刚刚出台这五条里面很明确指出的一点。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