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车辆管理五项新举措 轿车登记不重复安检

2010年09月26日09: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车辆管理 轿车登记 安检 轿车产品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严格安全技术要求,大中型客车特别是卧铺客车提高装备标准。

近年来,卧铺客车安全问题突出,恶性交通事故多发,今年以来,辽宁阜新死亡33人特大事故、吉林长春死亡15人特大事故等都是涉及卧铺客车的交通事故。究其原因,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较低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卧铺客车重心相对较高,高速行驶稳定性差,急转弯、交通事故中碰撞等情况下容易失控翻车。二是卧铺客车安全部件配置低,两点式安全带无法有效保护处于卧姿状态乘员的安全。三是车内逃生通道狭窄,遇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撤离,乘员逃生困难。四是车内易燃物较多,被褥、铺盖等卧具多为可燃性织物,遇明火易造成火灾。

为进一步严格卧铺客车的安全技术要求,《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新申报《公告》的卧铺客车产品应装备符合标准规定的缓速器、限速装置、防抱死制动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身应为承载式框架结构,所有车轮均为无内胎子午线轮胎,且前轮制动系统应装备盘式制动器,发动机后置的卧铺客车产品还应装备发动机舱自动灭火装置。另外,新出厂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必须按规定装备汽车行驶记录仪。

——统一配装、整车出厂,确保重中型货车的安全性能。

《通知》要求:一是载货汽车和半挂车的载货部分,不得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汽车、挂车以及组成的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要符合《道路车辆轴荷、尺寸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二是车辆生产企业要严格在《公告》批准的整车产品生产地,完成整车产品的完整制造过程。委托加工或采购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车的车厢、各类罐体、车身反光标识、三角警告牌等,必须按照要求完成装配和配置后方可出厂。

据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将于近期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开展一次集中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的,将采取撤销《公告》、撤销企业准入许可、停止传送合格证信息、停止办理注册登记等方式严格处理。(完)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