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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简称“国十五条”),首次提出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该政策的目的很明确,增加供应量降低房价。但该政策却并不受开发商欢迎。一则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增加了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二则90平方米恰恰是普通住宅和中高档住房之间在单套面积上的分水岭,两者的销售均价差距明显,最终将影响项目的整体赢利水平。
部分地区开发商通过一房两证等方式大打擦边球来规避。由于金融危机的突袭,房地产临危受命担当起挽救经济的大任。各地开始松动甚至放弃“90/70”政策。据记者了解,2009年初,南京、成都、广州等一些城市叫停了执行三年多的“90/70”政策。北京、重庆、上海等大城市高房价重灾区也开始寻求对该政策的突破。比如2009年1月北京出台的挽救楼市“15条政策”中第11条规定:“对商品住房项目,在全市总量平衡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套型面积和比例。”
作为主管部门,住建部等选择了默许。
9月9日,北京旭辉集团内部人士透露,截至目前北京采取的是区域统筹安排“90/70”指标,而不是每个楼盘都必须满足这个指标。“为了激发开发商投资热情,便于核心地段的开发,现在基本上都没有人关心了。”
不过,是否真正实现了“区域统筹安排”,至今没有官方数据。为此记者于近日向北京住建委征询,但截至发稿也没有得到明确回复。
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在“90/70”政策出台后就公开表示:“规定70%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没有任何道理。”当记者希望任志强就当前大户型拉高北京房价这个现实作出评价时,他近日通过秘书告知记者:“不愿在这个问题表态。”
不止任志强,关于“90/70”政策接到记者电话的开发商几乎都选择了噤声。
住建部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明确回复:一直在执行没有取消,每个住宅区在规划时已经严格遵守且必须执行。
根据2006年原建设部下发文件,规定了对规避或者变相规避“90/70”政策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其中包括没收违规房产充当保障性住房,以及永久取消设计单位资质等严厉处罚的行为。事实上,目前这样的处罚形同虚设。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此前公开表示,“90/70”贯穿从土地出让到具体规划建设,横跨国土和建设两大部门,处于部门监管的交接处,易出现监管的漏洞。“而且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的政策执行和监管,中央主管部门也很难在具体的项目层面实现全程监管。”
在高房价再次重演时,政策也只能再次重提。今年3月10日国土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中明确规定:保障性住房、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地比例不得低于供地总量70%。“这实际上是在重申‘90/70’政策。”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钰林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