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征求意见稿披露:成品油调价周期缩至10天

2010年09月21日08: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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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由第三方机构公布指导价

该征求意见稿中有关成品油价格运行操作方案中,仍旧明确政府制定并公布价格机制,但调价的具体操作权可交给三大石油公司,同时放开对其他经营主体的价格管制。

意见稿中称,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30美元/桶时,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可以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发改委不再发文。

其他市场经营主体与三大石油公司具有同等的法人地位,从价格管理上不能强行规定其参照三大石油公司制定的价格,因此,建议放开三大石油公司以外市场经营主题的价格管制,由企业依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

廖凯顺认为,之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向三大石油巨头倾斜,若再将定价权限下放给石油巨头,那么本就属于垄断性的成品油市场将更加垄断,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进的初衷会背道而驰。记者从息旺能源了解到,目前该方案已经被取消。

成品油价格运行操作方案还提到,当国内成品油满足调价边界条件时,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公布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可以此为基础自主确定具体执行价格,每次调价政府不再发文。

此方案遭到业内人士的质疑,虽然征求意见稿中引进了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公布应执行的结果,但定价的权限以及具体执行的内容仍由发改委来制定,这与之前的定价机制相比并无实质改变。(□本报实习记者 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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