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规煤矿工人无领导下井带班可拒绝下井

2010年08月26日15:3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带班 煤矿工人 领导下井 矿山企业 地下矿山 井下作业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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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关系着每一个环节(资料图片)

中广网北京8月26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09时16分报道,国家安监总局昨天(25日)在官方网站全文公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有权在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逐级汇报后拒绝下井,详细内容连线中央台记者汪群钧。

矿企要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完善领导下井带班档案

主持人:公开征求意见的暂行规定对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做了哪些规定?

记者:这规定首先要求矿山企业要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把领导下井带班和考核奖惩是要挂钩起来的,并且完善领导下井带班档案,对外公告接受监督,第二是规定矿山企业在每月的5号前把上一个月领导下井带班情况考核结果向安检部门以及上级部门单位来报告。第三,认真的填写下借带班交界班的记录把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它的处理情况主要的注意事项等等都要一一的记录并且存档起来。更重要的一条就是刚才你说的井下作业人员在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的时候,在重新汇报之后可以拒绝下井,有拒绝下井的权利,带班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矿工也有提前升井的升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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