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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应采取多种措施化解法律风险
中国赴美上市公司如何避免集团诉讼,化解法律风险。海外法律事务专家对此建议:
□如实公开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公司治理的透明度。首先,充分学习研究美国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严格遵守美国法律,对“重大性”披露问题引进专业机构进行研判。其次,完善股东表决制,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障小股东的利益。再次,可以考虑建立董事问责制,以保证其以诚信、勤勉的态度履行公司职责。
□增加法务投资,防范集团诉讼。
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面临着对当地法律陌生、披露制度繁杂等情形,因此必须有强有力的法务支撑,才能保证企业顺利上市并维持稳定,减少面临集团诉讼的法律风险。建议有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国内聘任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中国国情、具有涉外法律经验的律师,同时在美国聘请熟悉资本市场法律及文化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由国内外律师协同配合,时刻防范来自各方面的法律风险。同时在企业内部设立法务部门,直接向总经理负责,在法务资源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优化准备与科学配置。
□选择实力雄厚的财务顾问,从前期降低集团诉讼发生的可能性。
鉴于一部分集团诉讼虽然发生在公司上市后,但针对的是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等问题,因此,应当慎重考虑选择优质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在整个上市过程中协助企业完成一揽子投资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设计改制与重组方案,进行深层次改、重组,完善企业治理制度,使企业全面具备上市条件。
□充分应用和解手段应对集团诉讼。
公司一旦在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中遭遇败诉,赔偿责任巨大,潜在的赔偿额可能达到数亿美元,法院并可适用三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对大多数中国赴美上市公司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即使明知原告的主张缺乏坚实基础,坚持进行诉讼往往也是不明智的:集团诉讼一般周期较长,在三年内结案的比例很低;诉讼成本高昂,每次开庭各个环节上的人都要到海外去,光诉讼费用通常高达数百万美元。因此,一旦发生遭遇集团诉讼的情况,在经过富有经验的律师充分研究后,选择和解是一种相对保险的选择,更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