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重庆已获准房产税试点 官方称"保密"拒采访

2010年08月16日10: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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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武汉晚报8月16日报道 8月9日,重庆市财政系统一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重庆已获中央批准进行房产税试点,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

这意味着,“空转”了多年的物业税试点进入了“实转”阶段,更为重要的是,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趋紧”信号在加强。

今年两会期间,重庆方面就高调宣布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的计划。而在随后的3月24日,重庆市长黄奇帆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曾表示,重庆已上报国务院申请施行“特别房产消费税”等抑制高房价思路。

6月,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则再次向记者证实:对于房产税的开征,重庆已做好了相关准备,正等待国务院的批复。

事实上,中央对房产税的推进态度非常明确。今年初,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财政部2010年工作要点中也明文称,要完善房产税制度。

上述消息人士说,房产税率先在重庆试点,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物业税首批“实转”试点的开始。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中央先后批准包括重庆在内的6省市进行模拟评税试点地区,也就是“空转征收”,到了2007年,这个名单又新增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4省市。

官方“保密”?

8月9日,本报记者向重庆市地税局核实房产税试点的消息,但得到的回复却是“不太清楚”。至于模拟评税的情况,重庆市地税局的官员则以“保密”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8月12日,记者又先后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求证此事,也没有获得准确的答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培森告诉本报记者:“相比于"物业税",我们现在更关注"十二五规划"中的"房产税"这种实实在在的事情。”

据介绍,目前“房产税”已经代替“物业税”成为中央政府针对物业征税的新口径。因为,物业税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而房产税的规定则属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较之前者,后者摆脱了人大立法的漫长审议屏障。

至于官方回避的真实原因,上述消息人士称:“虽然重庆被列入首批物业税"空转"试点的城市之一,但其试点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因为,开征房产税不仅仅有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更关系到地方的发展和利益。

物业税必须开征?

“物业税是必须开征,不是有可能开征。它是调节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日前表示,“目前我国,在收入取得层面有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在消费支出层面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调节,惟独在财产保有层面,我们则基本处于无税状态。”

据消息人士透露,开征房产税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写入重庆综合方案,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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