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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隐性收入分布
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
王小鲁和他的研究团队推算,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占GDP的30%。
他们曾经对2005年的中国灰色收入状况进行过详细研究,当时推算出的隐性收入是4.85万亿元,三年之后,这个数字扩大了近一倍,上升91%。而同期的名义GDP,只增长了71.4%。
增速能超过GDP的数字并不多,隐性收入做到了。这也许就是上述一系列矛盾背后的秘密。
以汽车保有量为例,2008年我国私人拥有的小型和微型汽车为2814万辆,“按家用汽车平均价格10万元、年相关费用2万元计,通常至少需要20万元以上的家庭收入来支持。根据统计数据,20%高收入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只有8.9万元,下限6万元,远远达不到普及家庭汽车的程度。而加入了隐性收入的统计之后,这20%城镇家庭的实际家庭年收入平均约为24万元,下限在12万元左右,大部分具备了购车能力。如果按90%属于城镇居民计算,城镇家庭的家用汽车普及率已达12.1%。这说明高收入居民的统计收入被严重低估了。”
王小鲁:统计数据为何失真严重?
目前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数据,特别是关于城镇高收入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失真非常严重。并不是指统计调查方法或计算的错误,而是实际操作中,会面临被调查者拒绝调查,或是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这两种情况。特别是对高收入阶层而言,很难获得真实的收入数据。
灰色收入5.4万亿 最富的人拿走了最多的钱
也许是个好消息,中国人的实际收入被严重低估了!因此,全球唯一的七星级酒店,六成客人是中国人,最低每晚消费2000美金。
绝对是个坏消息!隐性收入的集中程度令人咋舌:10%的最高收入家庭拿走了其中63%的财富。
报告中推算,2008年10%的城镇居民最高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9万元,是统计数据的3.2倍。再加上10%的高收入组,城镇20%高收入居民的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以上。
城镇最高收入家庭与最低收入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相差26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9倍。如果城乡合计,2008年全国最高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9.7万元,全国最低10%家庭的人均收入是1500元,两者相差65倍,而按统计数据计算只有23倍。
尽管如此,研究团队仍然认为有更高收入的居民被遗漏了。在参照统计数据对调查样本分组之后,有效样本中的76个高收入样本被排除在外,他们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在40万元以上,平均收入为66万元。这似乎说明,在统计部门的城镇住户样本中,可能很少包括人均收入40万元以上的住户。
在王小鲁的调查样本中,收入最高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万元,比这一收入更高的样本没有包括在内。
所以,即便是这样一个惊人的数据,极有可能仍被低估了。
在超过九万亿的隐性收入中,被王小鲁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有5.4万亿。他认为“灰色收入”往往与这些现象密切相关: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以及其他垄断利益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