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对美国劲量控股有限公司诉中国电池企业碱锰电池专利侵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裁定,劲量公司的“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全部无效。这意味着持续五年之久的由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联合应诉的美国“337电池调查案”以我方彻底胜诉而结束,也是美国对中国的多项337调查案例中中国企业的首次成功。
劲量索赔100万美元
“团结就是力量。”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忠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美国337调查中大多数被告都会失败,因为每次调查都针对好几个企业,很多企业选择搭便车或庭外和解方式,使应诉联盟四分五裂、不战而败。而此次中国电池业不但面临着对自己息息相关的“普遍排除令”,且在政府和协会的支持下团结起来。“劲量的和解条件是要我们赔偿专利费用100万美元。更无法忍受的是,要我们出口美国的每只电池付专利费3美分,而出口美国电池的利润仅仅1美分,相当于不让我们进入美国市场。”
记者了解到,高额应诉费用是导致被告企业难以团结的原因。对此,王敬忠表示,此次诉讼费用约300万元,但对于年出口额才几百万美元的碱锰电池行业来讲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当时协会建立了一个包括中国、日本、新加坡电池企业在内的“应诉联盟”,按照企业出口份额、产能为标准,让企业共同分担诉讼费。被诉企业一共承担70%费用,没有被诉的企业承担30%费用。
“我们曾联合被诉外企让其搜集证据,但后来劲量把包括金霸王在内的一些被诉企业收买了,并与之签订了信息资源不能与中国共享的协议。美方认定我方在很短时间内不可能收集到证人证据,将不战而败。”王敬忠谈起案件细节时候显得有点激动,“我们只好动员中国企业,直到出庭前一天才最后把证据搜集好。”
337调查我国首次胜诉
“2002年以来,美国已对我发起337调查60多起,中国连续5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其中60%以上的案件针对机电类产品。2007年美对我发起337调查占美同期立案总数的50%以上。”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李玲表示。今年以来,美企已连续对我提出4起337调查申请。然而中国电池是唯一以强硬态度胜诉的。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处长郭中认为,本案最终胜诉保障了我国电池及下游产品的正常对美出口,也遏制了原告滥用知识产权的势头。
“劲量在此次诉讼中的失利让其失去的不只是对中国企业的权利要求。”一直跟踪并代理此案的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邹国荣律师说,“由于其基础专利被判无效,该公司每年借此从全球各国电池巨头手上收取的数千万美元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也将化为泡影。”本报记者谢晓婷
新闻背景
长达5年的拉锯战
2003年4月28日
劲量向ITC起诉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南孚、双鹿、虎头、长虹、高力、豹王、正龙、金力、三特等9家企业侵犯了其“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涉案的还有日本、新加坡和美国的企业及销售商。同时劲量已准备在欧洲等市场利用该专利起诉中国企业,以全面阻止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
2004年6月2日
美国ITC主审法官作出初裁,认为原告专利有效,中方企业侵权成立。
2004年10月2日
经我方强有力地举证、抗辩。ITC终裁裁定原告专利因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
2004年10月7日
劲量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2006年1月25日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将“337电池调查案”发回ITC重审。
2007年2月
ITC再次作出专利无效的裁决,劲量第二次向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上诉。
2008年4月22日
经再审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最终维持了ITC裁定,判决劲量专利无效。(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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