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了《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划》的有关内容和精神,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问:与历次规划相比,《规划》有哪些新特点和创新之处?
答:《规划》最突出的特点是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穿始终,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行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规划》实现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有机结合,既有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对全行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的内容,又有具体、可操作的发展重点、重大工程等内容;在内容选择上,兼顾了行业发展的共性和个性,既有对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又立足信息产业部职能分工,对电信业、电子信息产业、邮政业、无线电管理,以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有专门的论述;《规划》还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是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的战略起步期”这一阶段性特征,在发展目标、发展重点、重大工程的设定上,体现了政府职能向“引导、规范、监管、服务”转变的要求。
问:在新的发展阶段,《规划》对信息产业提出了怎样的发展思路?
答:“十一五”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信息产业将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自主创新,提升竞争能力,完善发展环境,推进战略转型,加快推动“三转变一加强”。具体讲就是:推动电信业向信息服务型转变,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邮政业向现代邮政业转变,加强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为深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信息产业强国建设开好篇、布好局。
问:“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结合发展思路的要求,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规划》提出了由主要经济指标、服务水平目标、创新能力目标、竞争能力目标、协调发展目标等五个方面构成的产业发展目标体系。其中,定量目标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个“10”,即:到2010年,我国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我国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0%,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亿户,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额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继续保持在35%左右;定性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了信息产业的自主创新,二是突出了产业集群化发展;三是突出了产业的协调发展。如果这些目标都能实现,那么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八项主要任务。电信业要加强技术和业务创新,加快建设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不断提高综合信息服务水平,推动全面转型;电子信息产业要大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重点培育新的产业群;同时,还要推动现代邮政业发展,加强无线电管理,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能力。此外,还提出了12项重大工程,涉及信息产业要重点发展的各个领域,并将其作为实现八大任务的具体措施。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从体制机制、自主创新、监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
体制机制方面,《规划》从加快产业立法、完善产业政策、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机构等角度,提出了制度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规划》提出要从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出发,通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并提出了“支持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的总体创新思路。
健全监管体系方面,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的理念,加强和规范管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电信市场监管体系,把行业监管的重点放在企业与用户、行业与国家的两个界面,加强对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管。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方面,《规划》对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信息产业“走出去”提出了许多具体举措。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环境,大力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引导外资投向核心基础产业,投向研发和营销环节,投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中介组织等多方面作用,提高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信息产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十一五”时期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国家在资金、普遍服务和人才方面提供有效保障。一是完善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环境;二是落实普遍服务,尽快建立以邮政和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为核心的普遍服务长效机制;三是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突出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同时强调提高行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