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开发区对促进各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一度出现了过多过滥的情况。近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为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再度出现过多过滥的情况,国家继续暂停新设和扩建各类开发区,集中力量办好现有合乎公告规定的开发区。”
近几年来,“开发区”3个字在各类媒体上频频曝光,盲目的“开发区热”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众多方面。首先是盲目圈地的盛行,造成大量耕地的流失和农民失业;其次,新一批开发区的新建还会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上升;第三,大量没有科学规划的开发区,还会导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违法圈地。
开发区土地过多过滥还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例如,农民移民的安置问题,开发区中由于低地价引起的违法和腐败问题等。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陆建华博士解释说:“各地乱建的开发区在招商引资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而这种随意性使得权力寻租成为可能,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
而开发区在审批之后盲目圈地,对土地利用没有规定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规划不合理或没有权威性。
国土资源部资料显示:我国大批不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征而不开”、“开而不发”,造成大量耕地闲置撂荒,全国开发区土地43%闲置。
在国家税收征管上,开发区也屡屡受到批评。去年6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科学与人文论坛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透露,国家审计暑在专项审计时发现,6省区80个开发区由于二元税制下实行的不规范操作,导致除正常减免税收外,税收流失65亿元。
国家发改委4月22日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各类开发区由6866个核减至1568个,在3年多的时间里,全国各类开发区数量减少了77.16%。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取得初步成效。
不少专家认为,在开发区的问题上,主要还不在于缩减,而在于“重生”。要步入“后开发区时代”,制度创新才是根本保障。
不少学者建议开发区制度的创新要以企业型管理模式代替行政区管理模式,即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过渡,使开发区从当地政府属下的一个行政区或行政机构的身份,转变成企业型组织。开发区管理者成为独立的市场利益主体,开发区成为以土地开发经营、产业投资、管理服务等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并以实现企业的内在价值为其经营目标。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各级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而导致滥设开发区、恶性竞争等现象,又可实现市场化配置开发区资源。
同时,还有学者提出,我国应加快制定国家统一的《开发区法》,为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目前,省级政府一般制定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但国家级的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还没有出台,成为制约今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因素。(李敏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