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陕西省钢材出口45.2万吨,价值3.68亿美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5.8倍和4.9倍,首次超过纺织品,成为第四大出口商品。钢材出口快速增长主要有以下五个原因:
一是根据国家自2006年9月15日起降低了142个税号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但对此前已经签订的出口合同,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受此影响,一些企业加快出口速度。
二是国内产能过剩促使企业转向国外市场。2006年我国钢材产量预计4.4亿吨左右,而同期国内需求量仅3.4亿吨左右,供大于求使出口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三是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同类产品国际市场比国内市场价格每吨高出100美元左右,在出口退税率下调情况下,企业仍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四是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使竞争力有所提高。如陕西省最大的钢铁联合制造企业--陕西龙门钢铁(集团)公司,已成为西北地区三大钢铁集团之一,其2006年出口钢材增长55%。
五是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与印度瑞莱斯公司(世界500强排名第200位)签订的横贯印度东西海岸的天然气输送管线钢管供货合同,2006年该公司出口占全省钢材出口总值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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