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模式探索公众多元参与环境决策 构建“大环保”格局

发布时间: 2014-06-30 09:25:0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焦梦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浙江 嘉兴 公众 参与 多元治理 大环保 PX 群体性事件 化解

程序正义保障公民环境参与权利

林卡强调程序设计和执行的正义对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至关重要。“有些程序被人为规避或是简化,甚至一些环评的环节是造假的。环境的规划、论证,环境的审批的听证、评议,行政审批、立项公示以及在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执行都存在一些问题,”他表示。

林卡认为目前公众参与环评的具体程序上的要求还缺乏规定,使得这一过程容易流于形式;公民如何真正参与环境管理、监督及检举等相关法律条款也不完善。“目前许多地方的实践集中在信息公开、信息沟通、透明化方面。一些地方让民众参与的声音很大,宣传效果也很大,但是真正让民众介入到环境决策过程中,真正赋予权力让民众能够影响决策结果,这方面的规则制定比较少,地方实践更少,”他说。

中国近年颁布的推进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的法律及文件一览表 


国际社会在环境参与的程序正义方面有许多成功经验,比如英国高铁的建设、法国的环评都可以给中国提供一定的借鉴。“中国近几年在推进环境正义、环境治理方面已经立了很多的法律法规,但问题是怎么执行这些法律法规?怎样有效地保障法律执行的程序,使大家都能够参与到这个进程中,这需要精确的制度设计。嘉兴在探索将公众力量全面引入环境治理各环节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林卡说。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急需政策法制化常态化

虞伟也认为嘉兴模式这一新生的公众参与制度还存在着不足之处。通过调查发现,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不足,受访对象对环境保护和自然科学、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不是非常了解;运用信息技术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方面也不足,比如用网络下载资料、文件,怎样通过网络投诉等。

因为公众参与能力不足,以及环保局对市民检查团等组织的主导作用,很多最后的决定都是环保局有最终的发言权。此外,环保独立组织的运作能力非常有限,嘉兴市主要是嘉兴市环保联合会其他都是一些小的环保组织,这个环保联合会主要是由环保部门的领导兼任,虽然是在法律形式上是NGO,但是跟环保局关系比较密切,独立性比较低,运行能力非常有限。

他认为目前以政府力量扶持民间组织的情况应是过渡做法,未来当民间力量成长到一定程度后,政府相关的力量必须要退出,使之成为真正民间的环保机构。

此外,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做法还没有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整个制度层级不是很高,完全有可能随着嘉兴市环保局负责人的变化而改变,或者也可能会受到上级政府部门领导意志的干扰,所以始终存在不确定性。

为此,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表示浙江致力于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决策、环境执法监督、环境的公益诉讼等全范围、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和环境教育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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