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4-05-29 09:38:3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人社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人力资源服务 零就业 社会保障体系 比上年 统计公报

五、工资分配

2013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74元,与2012年的46769元相比,增加了4705元,同比增长10.1%,增幅回落1.8个百分点。201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2706元,与2012年的28752元相比,增加了3954元,同比增长13.8%,增幅回落3.3个百分点。2013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609元,比上年提高319元,增长13.9%。

2013年,全国共有27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的16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和新疆的15.2元。

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深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年末,全国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2%。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全面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出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

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年末,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集体合同155.5万份,覆盖职工1.57亿人。

全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49.7万件,同比下降0.8%。共结案 138.8万件,仲裁结案率95.6%,同比上升了0.9个百分点。仲裁机构年末累计未结案件数同比减少8.5%。

2013年末,全国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3291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5万人。

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活动。全年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202万户次,涉及劳动者0.9亿人次,对235.7万户次用人单位进行了书面审查,涉及劳动者1亿人次,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1.9万件,较上年上升1.7%。其中,调查处理举报投诉案件32.9万件,较上年上升 4.1%。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511.7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责令用人单位为471.2万人次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5亿元,督促5.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督促9.4万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34.8亿元,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354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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