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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
魏鹏举:推进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合理的税收政策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从政府投资主导向社会投资转变的基础性制度措施。之前我国的文化产业需要通过转企改制来培育新主体,通过大量的财税政策激励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出现,但下一步应该从政府投资主导转向社会投资为主。他不主张财政直接补贴企业和项目,而是要补贴该产业和资本的流通,也就是通过财政的方式让更多的社会资本愿意投资文化产业。
另外,我国企业的总体税负高。就文化产业税负而言,我国的艺术品交易税目前是世界最高的。“营改增”试点就是要降低企业的税负,避免重复征税。从“营改增”的试点效果来看,总体上文化产业是受惠的。但魏鹏举在一项调研中发现,“营改增”让文化产业的非源头企业受益,也就是说文化产品的制造环节是受惠的,但源头型企业比如内容生产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营改增”试点还存在抵扣链断裂的问题。比如某家文化企业在试点范围内,但其上下游合作企业没有被纳入试点,这些企业的税务抵扣会很困难,也就不愿意与该企业进行业务往来。
“目前,财税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扶持还存在着制度性的不公平。比如转企改制的企业享受的税收扶持力度较大,而对于民营企业或者已经改制完成的企业,有些税收政策享受不到,应该消除政策的不公平。”魏鹏举表示。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
陈少峰:应形成对内容产业的有效支持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质上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只是一些具有政策导向性的文件,给人的感觉是文化产业已经得到很多优惠,其实,很多政策与措施还需要落地,这样才能对文化产业起到促进作用。陈少峰指出,第一,应该参照改革开放后对软件业的扶持政策,以同样的政策来扶持内容产业。“我把文化产业分为四个部分:平台、内容、中介服务和制造业。从现实情况来看,现在赚钱的是制造业和平台企业。有些平台企业得到国家的支持,比如新华书店享受的税收优惠。文化强国最主要的是做强内容产业,但现在财税政策还没有形成对任何内容产业的有效支持。”
“财税政策应该有普惠性。”陈少峰说。他认为现在的政策有些随机性,只有一些大企业或者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才能获得财政资金的扶持。如某类财政扶持基金,很多中小企业只能得到很少的扶持资金,而大企业就能得到7亿元。“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目标应非常明确和清晰,所以政策普惠性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国文化报 文化财富周刊 供稿 记者 毛俊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