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全文

2013年01月21日18: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大练兵 科学发展观 综合执法 行政处罚法 大比武 文化行政部门 复赛 案卷 文管 行政强制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已全面完成。为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展示改革成果,检验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综合执法队伍,文化部将举办首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活动(以下简称“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执法技能、促进队伍建设为目标,坚持“立足岗位、贴合实际、全员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文化执法系统营造“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的浓厚氛围,推进综合执法人员的专业化、综合执法业务的规范化和综合执法监管的信息化建设。

  二、活动对象及组队安排

  “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按照全员参与岗位大练兵,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预赛,选拔业务能手组队参加文化部组织的复赛和决赛等技能大比武活动的方式进行。

  (一)“大练兵”活动形式

  大练兵活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文管办)或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织,要求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执法业务的人员全员参与。各省级文管办或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组织预赛,选拨业务能手组队参加复赛。

  (二)“大比武”组队安排

  复赛以省(区、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共5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人员3人(县级至少1人),替补1人。参赛人员必须是文化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在编、在岗,并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等不限。取得复赛前八名的代表队参加决赛。

  三、活动项目 

  “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策法规

  熟练掌握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文化市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详见附件1),同时综合考查对时事政治、文化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文书制作

  根据执法办案要求,熟练掌握《文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发布的执法文书格式,综合考查执法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及处罚裁量标准等。

  (三)案卷归档

  熟练掌握《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文化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综合考查案卷的组卷归档及保管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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