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跟不上数字时代 音乐版权保护路还很长

2011年04月27日10: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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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精神产品应该有付费意识,这一点在西方国家早就形成了传统。但在中国,受制于版权保护问题的音乐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近日,“我们的声音”——中国音乐版权高峰论坛在平谷大华山镇桃花海举行,作为法国音乐版权协会的会员,作曲家陈其钢深刻感受到了国内外在音乐版权保护上的差距。

当下,数字音乐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取代传统唱片业,成为音乐产业的真正主角。近年来在中国,这场变革让音乐产业举步维艰:音乐人的创作收益微乎其微,歌手的收入主要依靠商业演出,音乐作品质量不尽人意……探究种种问题的结果就是将版权问题推到了最前面。

据此次论坛发布的信息,近几年中国整个音乐市场传统发行部分(唱片销量、网络下载、手机铃声)的年总产值不到3亿元人民币。而在人口只有中国的十四分之一的日本,其年唱片营业额可达到4000亿日元,著作权的产值可以达到2000亿日元(包括词曲版税、公共使用),每年被记录的正版下载数是3.6亿次。强烈的对比所反映出的是,中国在版权立法、制度的制定上远没有适应数字音乐时代的需要。

从汪峰禁止旭日阳刚演唱《春天里》,到华语音乐词曲作者成立维权联盟,海蝶音乐总裁卢健发现,近期出现的维权事件的主角多是词曲创作者,而音乐公司的代表在其中却显得不够活跃。“原因很简单,唱片公司基本上该倒闭的都倒闭了,大家连呐喊的机会和气力都没有了,这就是今天产业的现状。”他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我觉得中国音乐产业一定会败落,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按一般人想象,我们会收到更多的版权费用,其实不然。”旅法作曲家陈其钢说他2009年从国内拿到的版权费仅有230元钱。“音乐人靠音乐来获得收入,如果音乐版权没有落实好,这些人将无法生活。”(李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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