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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线电话
1.开通单独的专线服务电话(区别于普通服务热线),提供咨询解答和受理服务;
2.在原有的客服电话中提供转接到专线服务电话的链接;
3.要提供多种服务渠道,确保家长可选择最便利的方式提出服务申请(传真、网络申请、电子邮件、信函邮寄、上门申请等)。
(三)专区设置
1.在网站设置“家长监护工程”专区,在主要运营产品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进入该工程页面的链接方式;
2.专区要有对工程情况、申请条件、处理流程、可采取的监护结果等事项的说明;
3.要在专区显著位置设置监护服务申请入口、受理方式(家长监护专线);
4.专区要预设好问题和答案,或展示虚拟案例操作流程及结果,供家长阅览和参考;
5.专区要设置服务申请进度查询;
6.专区要登载《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游戏提示》(附件2),引导未成年人健康地玩游戏、玩健康的游戏。
(四)季度报告
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要在每季度末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交“家长监护工程”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咨询数量、申请数量、受理与完成情况、重点案例分析、疑难问题说明,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文化部在中国文化市场网设置“家长监护工程”专栏,公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名录、各经营单位“家长监护工程”服务网站主页、热线电话等信息,供家长和社会查询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