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成为时下中国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各级政府纷纷创建“文化创意园区”。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目前已有创意园区30余个,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到2007年即将达到70余个;目前“文化创意”并不发达的重庆,计划到2010年在主城区建成50个以上的创意产业基地,其中3个要有全国性影响;在这方面得天独厚的北京市最近首批认定了10个文化创意园区,其中包括曾经准备拆除的“798艺术区”和一度不许其生存的“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像“招商引资”那样规定了硬性指标!
不可否认,“文化创意园区”热迅速升温,与当年各地一哄而起的“开发区热”颇有类似之处。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政府对“文化创意”从以前的反对、严管甚至压制,到如今的赞成、支持乃至大力扶植,是值得称道的观念巨大进步。
“文化创意”的核心是个人的创意、技巧和才华,是艺术家个人艺术灵感的迸发和个性的张扬。只有在宽松、自然的环境中,艺术家才能真正“创意”,施展自己的艺术才华;哪里的环境宽松自由,艺术家自然就趋之若鹜。法国巴黎之所以能成为文化意义上“19世纪的世界首都”(瓦尔特·本雅明语),直到20世纪上半叶,世界各地的作家、诗人、艺术家无不向往巴黎,即因长期以来巴黎为各地艺术家生存提供了最宽松、自由的环境。巴黎不能保证成功,却为成功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来自世界各地的那些服饰装扮奇特、举止怪异的艺术家在这里自生自灭,甚至成为巴黎的“一景”。
对这些“艺术盲流”必然会带来的种种负面因素,巴黎也以“恶之花”待之。上世纪20年代留学巴黎的中国艺术大师庞薰回忆说:巴黎“拉丁区”有开设在地下室的咖啡馆,成为生活极端穷困的艺术家的聚会场所。有人在此朗诵自己的诗歌,有人在此廉价出卖自己的油画,有人在此拉琴卖唱,更多的人是在此以劣质咖啡打发时光或以劣酒买醉。“巴黎为一些无名的、穷困的艺术家,创造了不少有利条件。在世界上大概再也找不到同样的地方。”“法国政府为艺术家造了不少工作室,有很讲究的,也有租价很便宜的”,还有专门为学生和贫穷艺术家开设的小画店。“巴黎大歌剧院规定非穿礼服,不能进戏院看戏,但是对于画家,虽穿的破旧,允许他们楼上请坐。”而一些艺术家为了迅速成名,则耍尽噱头。正是这种斑驳混杂的“混沌”状态,成就了巴黎的文化繁荣,形成了巨大的文化吸引力、影响力,用现在的流行语来说,就是具有强大的“软力量”。
相反,如果要求所有文化作品都是“纯而又纯”、“完全正确”,要求所有艺术家都成为一架精密机器上的一个毫无个性的零件,结果必然是多少年全国只有几出“样板戏”,只有几张“样板画”。文化,终将完全萎缩、凋敝。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文艺政策较前大为宽松;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脱离原来的体制,成为到处流浪、放荡不羁“波西米亚人”。在一些大都市自然而然形成了艺术家聚集区,其是最著名的如北京“圆明园画家村”。然而,政府有关部门曾以习惯的城市管理模式将这类“新生事物”视为“麻烦制造者”(某些艺术家确实制造了一些麻烦),甚至不惜动用公安将其“铲除”。许多“圆明园”的画家流落到当时尚属“偏远地区”的宋庄,依然时时面临被“取缔”之险。
但经过种种努力,政府有关部门最终认识到这种“艺术村”的名片意义和经济效应,观念发生根本性转变,对包括宋庄在内的“艺术聚集区”不仅不压制,反而大力支持,甚至给予如享受税收优惠等经济支持。这种变化,实际是在实现政府、艺术家、社会的“多赢”。
在政府对“文化创意园区”所有的支持中,最重要的是政策的宽松,允许新观念、新形式的表达探索。其实,不仅文学艺术如此,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也同样。如果我们整个民族没有不同观念的表达,彼此碰撞、批评、驳难,几个“文化创意园区”就犹如孤零零的小岛,终究因没有依托而难以长期“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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