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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曝光的“假药”给钱即可删除
315网上明确声明:“请不要相信出钱给公关公司就能删除本站曝光信息的骗局,本站有专门的争议信息处理流程,24小时接受处理请求。”
根据其列出的“争议信息处理流程”, 提出处理申请的企业首先要先联系该网站客服QQ提交处理申请,提交企业或产品的合法资质材料,网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对争议信息作出判断,确认为虚假信息的立即删除,或作出修正,确认为真实信息的通知原申请人撤销申请。“流程”中特意注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何女士称她就是按照这个流程与该网站联系的。“我加了他们的QQ,按上面写的给他们传我们公司和产品的各项批文和证书,但对方拒收。对方说你不要给我发这些,发了我也不看。”何女士说,“我跟他理论说我们的药品不是假药,他说不然你就去法院起诉我们。”
何女士最后问怎么才能删掉这篇曝光信息,对方回答说他是客服QQ,不处理这种特殊争议。客服发给何女士另外一个QQ号,让她跟这个QQ聊删帖的事。
与这个可以处理特殊争议的QQ联系上后,“对方直接说要交1200元钱,并保证钱一到账,20分钟内便将315网上关于该药是假药的信息全部删掉”。何女士说,对方给了她一个银行账号,并告诉何女士这1200元删帖费的有效期是一年。
“他们诬赖我们生产假药,还要我付钱才肯删帖,这是什么道理?”何女士“不想姑息骗子”,没给对方汇钱,结果这则假药信息在几天内就被转载到了新浪、天涯等网站的论坛上。何女士再想与其理论,发现对方QQ已经将她拉入黑名单,再也联系不上。
无奈,公司只好分别向这几家转载的网站发送律师函和资质证明,对方很快删了转帖,但315网上至今仍挂着关于“神农金康七叶胆”是假药的提示信息。
张军经历了与何女士相同的“流程”。与何女士不同的是,他最终选择通过支付宝将对方索要的删帖费打给了对方。“只要给钱他就把帖子删了,根本不会追究你的药究竟是真是假。”张军称。
“这明显就是一伙人利用打假敲诈我们钱财。”张军说,但他又无奈地表示,“这种人我们得罪不起,花点小钱就当消灾吧,不然假药信息天天在网上挂着,还被到处转载,给我们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会更大。”
包装起来的打假
315网自称发布假药提示的目的在于尽量让消费者少受欺诈,而很多消费者因网站名称中含315而对其信以为真。该网站自称曝光假药是合法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中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打假维权”。在网站公告中,315网表示其“与消费者维权协会没有任何关系”,但其曝光的假药都“经过了严格的查验,证据确凿,信息绝对真实”并“经过专家认真审核”。
到底怎样经过“严格查验”,又通过了哪些“专家审核”呢?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联系了该网站负责人谢志强,假称是某医药企业工作人员,就其曝光的假药信息与其理论。谢志强表示曝光、投放广告的业务不归他管,相关情况他不知晓,让记者跟客服联系。
在电话中,谢志强表示,他们是“经营性企业”,归属于广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315网上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证书显示,获此资格的机构名称为广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性质为“经营性”。
何为“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2004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就是网站可以有偿提供药品信息,包括药品价格、图片等,目前广东省拥有这一资格的企业有500多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处肖飞科长告诉记者,“但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中并不包括网站曝光假药等打假行为。”
广东省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还明确表示,没有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协助曝光假药。
肖科长告诉记者,只有药监局发布的曝光公告才具有权威性,网站可以转载国家或地方药监局的曝光公告,但不能依照自己的判断随意对药品的真伪下断言。
肖科长说,依照药监局规定,省级药监局对拥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的网站具有直接监管权。“广东省药监局会定期审查这些网站,一旦发现有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会立刻对其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会约谈网站负责人,对其违规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如果短期内没有删除虚假信息,药监局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将网站移交给通信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