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费者对数码、液晶等高新技术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投诉呈上升趋势。有关人士认为,中国亟须出台相关高新技术产品的“三包”规定,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4日公布了北京市2006年度十大消费投诉热点,有关数码、液晶等高新技术产品是投诉热点之一。2006年,全市共受理数码照相机申诉163件、数码摄像机申诉42件、液晶电视机申诉124件,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6.36%、35.38%、69.86%。
据消费者投诉反映,购买数码相机后,第二天液晶屏就无法显示,消费者认为应属于严重故障,经营者理应予以更换或者退货,但经营者只认可维修,并声称无退换货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对此无可奈何。消费者还反映,花费上万元购买的液晶电视,刚使用一年多就坏了,需支付几千元的维修费进行修理。
据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曹中生介绍,目前数码、液晶产品未列入国家“三包”产品范围,也无“三包”规定。虽然经营者会做出相应承诺,但随意性比较大,消费者权益很难保障。以液晶电视机为例,虽然其属于电视机类产品,按现行《三包规定》可享受整机保修一年,显像管、集成电路等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的规定,但因其构件中并无显像管部分,导致此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刘健表示,工商部门将把消费者的声音及时、快速、准确地传递给有关部门,以促成数码、液晶等相关高新技术产品“三包”规定的尽快出台,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刘浦泉、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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