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为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通知明确,根据目前网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2007年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按规定已取得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网吧,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筹建工作。
通知强调,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对2004年10月18日以来第2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第3次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通知重申,坚决取缔黑网吧,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取缔。规范对学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
打击和防范网络游戏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知要求,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只能用于购买自身提供的网络游戏等虚拟产品和服务;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违反以上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记者 周玮、白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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