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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合作单位:
红木产业在上千年的发展长河中,凝聚着璀璨的民族智慧与技 艺文明。一代又一代的能工巧匠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以亲情为纽带,通过父传子,子传孙的方式,使中国红木家具文化代代相传。无数民间红木大师、艺人、工匠默默无闻,他们以秉承、传承为己任,创作了绚丽多姿的无尽瑰宝,精妙绝伦的创作层出不穷,创造出了明清家具的艺术高峰,在人类文明与世界面前展现出了中华民 族高超的技艺文明与家具哲学,他们是中华民族文化的脊梁,是红木文化艺术得以发扬光大的基石。
为传承红木产业技艺,弘扬红木产业精神,推动红木产业发展。为发现、发掘、树立和推广红木产业先锋人物,推荐评选德、智、 体、美全面发展的从事红木创作、设计、理论研究和红木管理的专门人才;特制订以下评选标准:
一、参评范畴:
①按行业划分:古建装饰(装修装璜)家具、雕刻、木艺、木 制品;
②按专业划分:设计、木工、雕刻、面饰(打磨、漆艺、腊 艺)、配饰、修复、品鉴、木材处理、销售、管理;
③上述范畴内未能包括进去,但确与红木产业相关,仍可向评 委申报;
二、申报材料
凡报名参评者应向评委会提交参评者业绩、贡献的报告和相关 证明资料;
①突出业绩及贡献的申报资料(简称报告)为评选的主要材料;
②相关证明资料,它是对“报告”的补充,用以证实申请人的 影响力及特长技能。该资料包括以下几方面:
1)媒体对申请人事迹、作品、业绩、贡献的客观真实的报道、 介绍及推荐(特别是与申请人行业特证或技能相关的权威媒体);
2)荣誉、获奖证书等必须是具有颁发资质的颁发方为有效,国 家级权威行业机构颁发的荣誉及证书将增加权重;
3)“证明书”及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与报名申请表一并提交,也 可各自单个提交;
4)申报者所提交的所有资料请自留底稿,资料不予退还;
三、参评条件
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申报中国红木文化传承人的条件:
①同姓同宗,连续 3 代人以上(含 3 代)从事木艺行业,并且 申报人必须从事红木行业 20 年(含)以上,现在仍在红木行业工作;
②行业内公认的强影响力和推动力。在地方区域同行业中税收 连续 3 年名列前茅;
③有经典作品,有独特创新,独特的特长和技能,在专业展览 评比或专业竞赛中获大奖(国际、国家、省级特等奖、金奖、银奖、 精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④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限本次);
⑤独创或主持设计制作的作品在国家级重要场馆陈设或被国家 级、省级博物馆、珍宝馆、美术馆收藏,或在国家级、省级重点项 目、重大活动中设计中标;
2.申请中国红木艺术大师的条件
①同上 1 条件中的④;
②申请人必须从事红木产业 15 年(含)以上,现仍在红木行业 工作;
③有省、部级三等,市(厅)级一等以上本行业获奖作品或项 目的主要贡献者,并在学术界和本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
④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 2 篇以上有价值的论文,并 收入论文集,或在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 2 篇以上本专业有价值的学 术论文,被同行业专家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并对家具艺术的发 展有指导意义,或公开出版过本专业的专著和合编本专业书籍的主 编、副主编或主要撰稿人;
3.中国红木经营管理大师的条件
①申请人 45 岁(含)以上,必须从事红木产业 15 年(含)以 上,现在仍在红木产业工作;
②具有丰富的科学研究,创作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的经验, 主持过本行业大设计或重点工程实施;
③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主持、参加过编写本行业标准、规范、 规程和管理办法,并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及付诸实施;
④能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对本行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相 应销路,年创汇在 200 万美元以上或内销 3000 万人民币以上;
⑤同上 1.条件中的②、④条件;
四、评选委员会组成
成立评选委员会,下设专业评审组和专家评审组,邀请古建、 装修、家具、雕刻、木艺、木材、木作、经营管理等方面著名的专 家学者及行业名人组成(专家本人不参与评选)。
五、评审流程
评选工作由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 委员会主持,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协办,由初审、公示、评定、审 定几个程序组成(限本次)。
1.专业评审组初审;
2.通过初审者由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公示;
3.专家组对参评者进行答辩和实操考核评审;
4.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与
浙江省红木产业协会最终审定。
六、资质称号授予
由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授予并颁发中国红木文化传承人、中国红木艺术大师、中国红木经营 管理(高级)大师资质证书。
七、每年 8 月 31 日前对已评上的高级人才(含大师级)进行年 度复审。
中国专业人才库管理中心
全国专业人才考评专家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