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等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8-03-11 14:43:38  |  来源: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振红
关键词:企业,中央,国有,进一步,改革,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国资委,肖亚庆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

    我们注意到从今年开始,有不少中央企业从全民所有制改为国有独资,这一变化和调整会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管理会带来哪些变化,进行这样的调整目的是什么?谢谢。

    2018-03-10 16:11:49

  • 肖亚庆:

    谢谢你的问题,这个问题请彭华岗同志来回答。

    2018-03-10 16:12:11

  • 彭华岗: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肖亚庆主任在讲改革的时候也介绍去年我们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中央企业不但是集团层面,子企业层面也是基本完成,除了少数需要处置的“僵尸企业”以外。还有我们的地方企业也应该说大部分基本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应该说这是我们国有企业改革一个历史性的突破。我想今后十年、二十年以后要说起国有企业改革来,一定会想到在这个节点上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你刚才问对于企业发展和管理带来的影响变化,起码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责任更加明确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这是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央企业经过公司制改制以后,责任和权利也更加明确了,有助于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第二,改革的空间也进一步打开了。公司制改制是各项改革的基础性改革,进一步推进股份制、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制上市等等这些改革,第一步就是要把公司制改革先做了,我们这一次全面把公司制改革完成,为后续的改革打下了基础。

    第三,公司治理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了。改制不仅仅是换个名、换个身份,更重要的是要真正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充满活力的现代企业。这一点在推进公司制改制的过程当中也在同步开展,但做得还不够,还需要在我们未来的深化改革当中进一步的推进。谢谢。

    2018-03-10 16:12:28

  • 成都商报记者:

    我的问题是关于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的。去年底,国务院下发了文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划转比例是10%。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是什么情况?今年大概还会有多少家央企和地方国企会继续执行这项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要求,这项划转对央企或国企的国有资本会不会有一些相应的负担?谢谢。

    2018-03-10 16:14:58

  • 肖亚庆:

    谢谢你的问题。看来你对国有企业研究得很深很透、也很广泛,你谈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问题,我想这是中央做出的一个重大决策,也是解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渠道之一,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坚决拥护,正在进一步落实。

    从中央企业层面,我们按照划转的要求,先选择三家企业作为试点。划转过程中还有很多程序、很多管理的要求,我们会按照要求选择几家企业,率先作为划转的试点,按照划转的比例和划转以后的管理要求来进行。

    您刚才谈到,划转以后对中央企业会不会有负担,我想明确地告诉你,这个划转并不影响中央企业的运转,既不影响全资中央企业的运转,也不影响股权多元化甚至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运转,因为划转是国有股的一部分。今年我们会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做好试点工作,与此同时做好划转后的企业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谢谢。

    2018-03-10 16:15:27

  • 法制日报法制网和法制日报新闻客户端记者:

    我们关注到,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提出,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试点改革要赋予更多的自主权。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应该如何准确的来理解更多自主权,所谓“更多”二字它包含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同时下一步国资委将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或是建立哪些相关的机制来确保报告的这一要求得到落实呢。谢谢。

    2018-03-10 16:22:31

  • 肖亚庆:

    谢谢你的提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赋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更多的自主权,我想我们要认真的贯彻落实好。就是要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和运营模式,进一步的加大授权的力度,这也是我们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一项重要的内容。这几年来我们在试点过程中也做了进一步的探索。您知道去年国资委也根据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的理顺我们的监管职责,理清职责,对越位错位不到位的地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我们下放了18项权利。今年我们会将一部分出资人的权利放到两类公司,比如说发展规划,比如说集团的投资规划。

    与此同时,我们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管理权,比如内部薪酬、工资总额的报备制度等等,我们今年对两类公司要在原有试点基础上做进一步的调整。与此同时,我们也想在试点过程当中对两类公司集团本身对内部子企业的管理权利,有些在国资委的我们放给两类公司。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试点过程,两类公司集团也要把权利逐步放给下面的子企业。在放权的过程当中我们也不能让这些监管权利落地,还要做好衔接和服务工作,使得我们两类公司的试点过程能够实现最初的目的,使得两类公司运行能够运行得更好。谢谢。

    2018-03-10 16: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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