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已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制订完成并即将出台,《办法》可能将彩电的使用年限锁定在7—8年之间,以确保安全使用。
《办法》规定有关家电的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一旦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生产企业不会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无需承担维修责任。
据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体改处黄处长称,《办法》原计划在今年年底出台,但由于这是牵涉到国际贸易的技术性法规,所以出台时间将有所延迟。
据了解,新《办法》标明安全使用期,目的是对旧家电在流通环节中就可以有效控制,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也能更好地保证家电的使用安全。有关人士透露,尽管彩电具体使用年限目前还未确定,但专家的意见集中在7—8年之间。(沈嘉)
中新网 200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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