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日起出租车运价起步费上调为12元

发布时间: 2009-10-10 10:21:24  |  来源: 东方网  |  作者: 靳慧、张海盈、刘华宾  |  责任编辑: 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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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靳慧、张海盈、刘华宾10月9日报道: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自10月11日起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步价从11元调整为12元,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元调整为2.4元。这是记者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获得的最新消息。

上海市发改委、市交通港口局下午联合发布消息,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0月11日起再次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调整出租汽车的运价。具体调整后的运价标准为: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租费由11元调整为12元,超起租里程的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中型客车的起租费由16元调整为17元,超起租里程的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区域性出租汽车起租费由9元调整为10元,超起租里程的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其他计费规定不做调整。

据悉,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后,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将从11日起全面展开,有关部门将按计划分布实施,10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此期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将会出现新老两种价格并存,乘客可注意出租汽车后三角窗上的价格标签,并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

上海市发改委表示,按照本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规定,运价调整后一年内本市出租汽车运价不受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出租汽车运价将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将常态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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