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8-03-02 15:50:27  |  来源:福建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发展,建设,推进,加快,实施

(二)着力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城乡区域均衡性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城市群为主体,推动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构建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区,推进福莆宁和平潭一体化,支持南三龙加快发展,支持武夷新区建设,加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化中心城市空间布局,促进产城融合,拉开城市框架,拓展承载空间,增强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能力。实施“大城关”战略,优化重点中心镇布局,加强周边统筹配套。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提升城市品质品位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山海协作,完善挂钩帮扶机制,支持各地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壮大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实施一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提升发展海洋渔业,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促进海洋经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进闽藏、闽疆、闽宁帮扶协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总要求,走好特色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一是推动农业全面升级。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生产、流通、储备、调控,确保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数字农业,新增投资100亿元实施350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建设100个蔬果加工基地和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加快构建冷链物流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二是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通讯网络、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落实路长制和农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镇、美丽乡村,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37个,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50万户,实现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全覆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推动农民全面发展。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壮大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农民受益。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海域使用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和下派村支书制度,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民创业创新机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健全军民融合体制,加强军民通用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要素双向转化运用,推动设立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三基地一研究院”建设,支持优势企业进入“大防务、大安全”生产和维修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各具特色的军民融合创新实践,加快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健全复退军人荣誉激励制度体系。提高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体系建设水平;军地合力做好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全力支持驻闽部队改革与建设。

(三)着力绿色发展,不断巩固发展永续优势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4项年度改革任务,形成有效经验,加快复制推广。推动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文明责任体系,建立环境监察、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培育加快绿色发展新动能。全面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完善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政策,提请制定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降低能耗物耗。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行动,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国务院海洋督察整改意见落实,坚决守住福建的绿水青山。一是持续实施“清新水域”工程。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小流域综合整治。落实河岸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警戒保护三条蓝线管理制度,加快消除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制定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河长制、落实湖长制。二是持续实施“洁净蓝天”工程。推动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源污染防治和移动源排放控制,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积极应对臭氧污染天气。三是持续实施“清洁土壤”工程。全面实施“土十条”,推进农用地、滩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详查,划定农用地土壤类别。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00万吨以上,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四是加快建立社会共治大格局。提请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强生态司法保护,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生态云平台建设,拓展“福建环境”客户端功能,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和监督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共治、全民共管。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完善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网络。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健全林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推进海洋自然岸线保护和生态修复。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全面落实“三个必造”,加快推进“三带一区”造林,完成植树造林10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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