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18-03-02 15:50:27  |  来源:福建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发展,建设,推进,加快,实施

(三)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产业就业、资产收益等稳定脱贫机制,“造福工程”累计搬迁87.9万人,脱贫110万人,基本完成减贫任务,贫困发生率从3.8%下降到0.02%。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筹集2.4亿元为因病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再增加一道保障。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产总值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面貌明显改善,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加快。

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全省民生相关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每年均超过七成。省级财政累计投入801.9亿元,完成11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就业保持良好态势,5年新增城镇就业319.1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01.1万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兜底保障政策惠及652.7万人。48万户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20万户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提前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92%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入学公办学校,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计划。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推进,3所省属医院与国家高水平医院“一对一”合作共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18.3万张,疾病预防控制进一步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4%。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成功承办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晋江成功申办第18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持续推进,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不断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推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率从59.6%提高到64.8%,529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港产城联动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空间规划试点、“多规合一”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取得积极进展,“两违”治理腾出土地32.6万亩。福州、厦门地铁1号线建成通车,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扎实推进,新建改造市政道路、绿道、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供水管网和燃气管网3.2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1%、97.5%。三分之一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75%行政村实现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全面运行。建立专项奖励制度,促进山区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水平总体上不低于沿海。鼓浪屿申遗成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7个设区市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金融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比2012年下降33.3%,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2年下降62.5%。防灾减灾救灾机制逐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双拥共建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唯一连续4届所有设区市均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省份。

(四)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清新福建成为样板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省成为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结果居全国第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38项重点改革任务中34项已形成改革成果,其中11项在省内复制推广,投入30多亿元加大全流域生态补偿力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厦门垃圾分类试点、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环境权益交易等一批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

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治理体系,全省所有的河流都有了河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整治生猪养殖污染。实施比国家更严格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从39.3万吨提高到94.1万吨,完成重金属总量控制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全省12条主要河流优良水质比例达95.8%。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88.9%。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2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65.95%,保持全国首位。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96.6万亩。5个县(区)成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6个设区市成为国家森林城市,创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五年来,我们持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把“机制活”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做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人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4037件、省政协提案4325件,办结率100%。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67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出台82项省政府规章。行政复议机制不断完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

五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的结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团结拼搏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驻闽机构,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闽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台港澳同胞、海外乡亲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切身体会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我们清醒地看到,发展中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我省经济发展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人才支撑不够强;民生领域存在不少短板,稳定脱贫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治理能力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有待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创新举措,切实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做好今后五年政府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总书记亲自擘画的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宏伟蓝图,深入践行习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赶超目标,全面完成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中心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着力“产业优”,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成创新型省份、先进制造业大省和质量强省。切实贯彻中央关于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实施经济发展“百千万支撑”工程,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步伐,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特色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三大主导产业产值均超万亿元,新兴产业实现倍增发展,服务业比重显著提升。坚持海陆统筹,发展特色鲜明的湾区经济,迈出海洋经济强省建设新步伐。着力“机制活”,用好用足中央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效。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建设贸易强省,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深化闽港闽澳经贸合作,紧密联系和团结更多闽籍海外乡亲。以中央对台大政方针为指引,继续深化闽台各领域交流合作,为维护和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高效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实施依法治省战略,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提高立法质量,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依法支持军队改革与建设发展。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广军门社区好经验好机制好做法,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建设文化强省,努力实现精神文明高品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福建精神。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提升新型智库建设水平,推进科普、档案、地方志等事业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提升文化创新力、竞争力和软实力,进一步打响福建文化品牌、延续福建文脉。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精心守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

(四)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幸福生活高指数。着力“百姓富”,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着力增强供给能力,促进公共服务、城乡民生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优质教育公平可及,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取得新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五)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努力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着力“生态美”,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省建设战略,做好“生态+”文章,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加快建设美丽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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