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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创新引领发展
扩大科教资源优势,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动能。
完成全面创新改革三年试验任务。提升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水平,高质量完成25项国家授权先行先试任务,积极申报全国科技保险示范区,加快推广全国创新改革经验,打造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城市。
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优化现有科技创新基地,加快建设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争取建设国家实验室,支持打造大科学装置、国家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申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在汉重点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三超”光纤传输、5G商用、量子通信、IPv6、人工智能、大纤维等领域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攻关,抢占前沿技术产业化先机。
开展创新主体成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梯次成长机制,培育瞪羚企业5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家。引进知名企业研发机构30家。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打造中部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均增长15%。全社会研发经费(R&D)增长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均增长15%以上。
加快建设四个国家新基地。以基地建设为牵引为依托,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国家存储器基地,确保第一工厂投产、力争量产,推进第二、第三工厂和配套产业项目建设,组建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存储芯片联盟。加快建设国家航天产业基地,推进火箭及运载服务、材料、低轨卫星和应用等领域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引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打造特色数字经济体系。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紧盯汽车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趋势,大力发展下一代汽车,探索智能汽车、智慧交通融合发展新模式。
(四)扎实推进重要领域改革攻坚,不断塑造制度新优势
更高起点谋划,更大力度突破,变试点为示范、变试验为经验,让改革成果加速转化为发展成果!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深化“三去一降一补”,在“破”“立”“降”上下功夫。支持宝武集团、神龙公司等企业创新发展。实施质量提升三大工程,争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积极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上市公司倍增三年行动计划,直接融资增长10%。落实降本增效政策,降低企业成本260亿元。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大学毕业生等群体租房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高标准建设青年城、青年苑,筹集租赁房60万平方米。加快分类改革,“一企一策”推进市属国企重组整合,深化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深化新民营经济发展。实施中小企业培育、管理能力提升、融资服务优化、民营企业家成长四大工程,培育名企、名品、名家。聚焦“四新”经济,分类制定实施专项扶持政策,建设一批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引导支持新近毕业大学生、“海归”人才、科研院校技术人员、职业经理人等投身新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切实保障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加快打造新民营经济聚集地。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市、区综合行政审批联动改革。推进“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改革,加快实现“网上办为常态、网下办为例外”,扩大“不用办”领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一址多照”、市场监管“八双”机制改革试点,启动创建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完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任务。实施长江汉江跨区断面水质考核奖惩及生态补偿机制。创造性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完善森林林地、湿地、城市绿地保护制度。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