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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践行“生态+”,美丽漳州魅力彰显。实施中心城区“五湖四海”、南山水岸、“双百”绿化工程、圆山林下生态园等一批“生态+”先行示范项目,“一城花海半城湖”独特风光初步形成,从“生态佳”迈向“生态+”赢得广泛认可。实施规划提升工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5290亩土地列为中心城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范围;编制完成5个城市设计(覆盖面积60平方公里)、6项专项规划、2个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开展新一批市政线网“六千工程”,建成城区停车楼(场)38个。基本建成博物馆、艺术馆、规划展示馆,圆山文化中心基本形成。配合市人大制定并颁布实施首部实体性法规《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市区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全面开展。完成拆违面积超700万平方米。加快厦漳同城化先行示范区建设,65个同城化项目进展顺利。建立生态文明指标考核体系,开展“三铁治污、提升三质”整治行动、城乡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大气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全面落实“河长制”,全力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三质”水平持续好转。完成国土绿化2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30.2万亩。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漳州古城保护建设(一期)项目荣获“2017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四)强力推改革,机制创新富有成效。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工作取得突破。“会审制”改革、商务110、国地税联合办税、“即报即放”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在全国首创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四检合一”,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批设立。成立供给侧改革服务中心、台胞台商服务中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荣获“2017中国十佳最具投资营商价值城市”称号。对台对外合作成效彰显,实际利用台资34亿元;与东盟贸易额达80亿元。
(五)全力补短板,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2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基本完成,“四难一差”问题逐步缓解,“十大惠民特色工程包”完成投资190亿元。开展精准脱贫攻坚竞赛,推广平和“养鸡生蛋”工程,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2.28万人、79个贫困村实现脱贫,完成造福工程搬迁3642户、1.2万人。启动“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1.5万套。出台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和补助政策;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补办房地产不动产权证4814份。
拓宽就业渠道,新增城镇就业4.83万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显现,新增床位1031张、卫技人员1089名。教育事业不断进步,新建57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幼儿园学位1.34万个、中小学学位6989个。体育事业发展加快,成功举办第十三届市运会、第十届老健会,新增3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漳州文库》编撰进展顺利,长篇报告文学《谷文昌》获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深化平安漳州、法治漳州建设,开展“护航金砖、共筑平安”四项行动、维稳“六大专项行动”,社会保持安定稳定。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市”创建工作。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外事侨务、民族宗教、苏区老区、山海协作、防震减灾、援藏援疆援宁等工作稳步开展。
(六)扎实改作风,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准则》、《条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整治“庸懒散拖”,政风行风持续改善。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5.4%。在市委“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法”引导下,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明显提升。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8件、政协委员提案287件,办复率100%。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富有成效。政务“五公开”持续推进,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推进。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和各界人士,向驻漳省部属单位、驻漳部队、武警官兵,企业界人士和来漳创业务工人员,向关心支持漳州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乡亲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仍然较小,人均水平偏低,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结构不优,创新能力不足;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城镇化率偏低,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优质教育、医疗、养老资源不足,基本公共服务存在不少短板;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发展环境仍需优化等等。我们必须直面问题,创新举措,立项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