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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是宜昌的基本底色,生态是宜昌最大的优势。我们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设好“美丽宜昌”,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发展优势。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必须重拳出击,铁腕整治。重拳治理大气污染。统筹推进“减煤、治源、控车、抑尘、禁烧”等重点工作,确保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打赢蓝天保卫战。重拳治理水污染。依法推进沿江82家化工企业关停、搬迁。确保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投入运营、5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按照“八先八后”原则,完成城区11条不达标水体整治。加强沿江排污口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非法码头,推动建设综合性码头,促进岸线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开展总磷专项治理。重拳治理土壤污染。启动工矿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跟踪问效,全面、高质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管住斧头、守住山头、护好源头,严守空间底线、发展底线、民生底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线。深入推进长江宜昌段生态修复与治理。加快建设沙河片区综合开发、柏临河湿地公园等一批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加快推进磨基山公园、求雨台公园、松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完成城区山体修复保护300公顷。坚持“四季挖窝、三季植绿”,复绿长江岸线1600亩,精准灭荒8000亩。确保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完善“河湖长”制,全面推进河道生态治理与修复。抓好黄柏河东支流域生态补偿试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平方公里。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能源消费、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控制,推进磷矿开采总量与矿权数量双控行动。确保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通过验收。探索用能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进碳排放企业纳入全国统一市场管理。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推进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抓好“岸电工程”“气化乡镇”等试点示范工程。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节能建筑、可再生建筑。鼓励在环境优先区域实施清洁能源汽车替代工程。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
绿色生态是最好的民生、最大的福利。我们一定全力回应人民群众盼环保、求生态的热切期待,让一半山水一半城,山在城中、城在山中的宜人之城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让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更加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