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桂林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 2017-02-21 13:33:28  |  来源: 桂林市政府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政府工作报告,脱贫,建设,桂林,乡村建设

(八)狠抓生态建设,推进绿色发展

良好的自然生态是永续发展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持续强化环保目标责任落实,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桂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全力推进漓江生态保护。按照“保护、利用、管理”原则,坚持“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筹各方利益”,充分发挥漓江保护协调机制作用,做到发展与绿色同行。严格依法依规保护漓江。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漓江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加强漓江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四级网格化责任监管体系,坚决遏制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等“四乱”现象。强化漓江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十项重点工作,突出抓好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二期),加快推进漓江流域畜禽禁限养、网箱清理整治等工作。加大漓江上游水源林区及沿岸植被保护建设力度,加强沿江乡镇村屯污水综合治理。加强漓江景区改造提升。完成“两江四湖”二期工程,扎实推进漓江旅游专用码头、漓江城市段游船提升改造、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慢行绿道、漓江核心景区沿江可视范围生态景观林等项目建设。创新漓江旅游经营机制,推进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区域游,维护漓江旅游秩序,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PM10+PM2.5”双目标联控,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实施砖厂气体排放在线监控,持续加强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力争优良天数继续保持在300天以上。强化水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现河流水国控、区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备用水源地青狮潭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水库水质保持Ⅲ类水平。加强退化土壤修复与改良。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加强农业可耕地土壤治理。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大力推进生态城乡建设。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坚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推进会仙、荔江、龙脊梯田、灌江、天湖等国家湿地公园及琴潭千亩荷塘湿地公园建设。继续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森林覆盖率达70.92%以上。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两年攻坚行动,重点推进50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113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力争90%以上的村屯垃圾实现有效处理。继续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机制,促进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化。深入实施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工作,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推进雁山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园区等一批示范园建设,开展绿色制造示范试点,推广绿色制造;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打造桂林特色生态农业品牌;积极培育优质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全面开展服务业节能减碳行动,打造休闲旅游、健康养生、商贸物流等服务业低碳示范区,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