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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长 刘长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发展环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和团结全市人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实现“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5860亿元,增长7.5%,增速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415.5亿元,增长7%,增速比上年提高9.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增速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形成并不断蓄积力量。
——城市品质稳步提升。伊通河百里生态长廊建设扎实推进,旧城改造提升工程启动实施,交通秩序整治成效明显,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237天增加到291天,长春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区域发展格局不断优化。长春新区建设高点起步、顺利开局,开发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区服务业不断进档升级,县域经济加速崛起,新型城镇化取得新成效。
——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等领域取得新进步,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得到加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全面完成,为群众办了一批好事、实事。城乡居民增收“暖流计划”启动实施。全年新增就业12.6万人,超出年初预期目标。长春连续九次获评“最具幸福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