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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锐意进取抓改革,市场发展活力有效释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镁质材料落后产能90万吨。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省下达的178万平方米去库存任务全部完成。积极降低企业杠杆率,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新引进金融机构5家,新增融资总量572亿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全年为企业减负16亿元;争取直购电68亿千瓦时,节约企业成本9.5亿元。突出重点补短板,改造棚户区住房4897套,安置回迁户13510户,改造农村危房975户;全年完成移民350户,稳定脱贫12852人,贫困村摘帽10个。
“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围绕破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加突出简政放权,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等事项112项,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取消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清单。组建市行政审批局,对市本级29个行政部门、312项行政许可权集中管理。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2.8万户。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营口综合信用指数居全省前列,诚信品牌正在形成。
国资国企改革迈出新步伐。进一步完善11家企业集团监管体系。营口港务集团、营口交通物流集团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引进各类投资16.5亿元,实现了零的突破。沿海公交公司、海为盐业公司整合划转和供电、通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全面完成,国企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事业单位改革稳妥推进。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90余家市属事业单位列入改革范围,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施意见。我市被中央编办确定为全省唯一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市。
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全年置换政府债务286.2亿元,减少利息支出6.4亿元,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28.5亿元的沿海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整体运营项目顺利实施。设立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基金、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港口金融创新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辽宁北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实现交易额1800亿元。新增上市和资本市场挂牌企业8家。
公车、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市公务用车减少2146辆,节支率达到12.1%。完善定价清单制度,实现了清单之外无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