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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增进人民福祉,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完成重点民生实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7%,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强力推进脱贫攻坚。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出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管理、脱贫成效考核、贫困退出等五个实施办法,抓住转移就业、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五项重点工作,强化教育、交通、医疗、水利、电力等五大基础建设,全年共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7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省级投入12.42亿元、增长49%,市县投入18.34亿元、增长27%。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再核实”,创新扶贫模式,改进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对9.74万贫困群众实施易地搬迁,有序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25个贫困村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兰考、滑县有望脱贫摘帽,110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
着力扩大社会就业。实施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50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超额完成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62万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有76.21万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打工效应加快向“一人创业、带富一方”的创业效应转变。
持续加强社会保障。扩大保障覆盖面,社会保险参保扩面任务超额完成,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138万残疾人,对350万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提高保障标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6.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40元、132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和3000元。创新保障方式,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新增养老床位2.2万张。棚户区改造开工36.9万套、基本建成28.8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
积极发展公共事业。提高教育供给能力,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薄弱高中办学条件得到改善,职教攻坚二期工程深入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266所,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落实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速,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5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启动,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五级全覆盖,文化惠民、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加大,中原人文精神“五大工程”深入实施,豫剧《焦裕禄》荣获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体育、档案、史志、文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