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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展成果惠民生,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全年民生相关支出3147.6亿元、增长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4%。22件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完成。城镇新增就业60.7万人。全省统筹1738亿元用于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企业养老金增长7.02%;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重度和生活困难残疾人等兜底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惠及124万人。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3.1万套,超额完成任务。全省财政教育支出796.5亿元、增长5.1%,高水平大学建设成效明显,提前一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新增5600张,3所省级医院与全国顶尖医院“一对一”合作共建。全面两孩政策有效落实。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海丝”文化品牌影响力扩大。全民健身广泛开展,我省运动员在里约奥运会和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老年人工作继续加强,残疾人、慈善、人防、地方志等工作取得新进步。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党政军民全力抗灾救灾,总结形成“1+10”防灾救灾机制,恢复重建有序有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提升工程”全面完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加强寄递物流等新业态和网络安全监管,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麻制毒等犯罪。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援藏援疆援宁工作持续推进。国防动员建设不断加强,双拥共建走在全国前列,各设区市连续四届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八)“两学一做”重实效,政府自身建设继续加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反对“四风”,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大力整治“庸懒散拖”,对重点工作量化细化、立项挂牌办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39件、省政协提案880件,办结率均为100%。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制定省政府规章12件。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面推进,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
成果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团结奋斗和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驻闽机构,向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驻闽部队,向所有关心支持福建发展的台港澳同胞、海外乡亲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民间投资和制造业投资增速回落;产业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不够,新的发展动能有待进一步培育;创新能力不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偏低;部分群众在就业、子女教育、就医、住房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基本公共服务存在不少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一些地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能力有待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不适应新要求,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创新举措,努力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