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 2017-02-17 10:31:08  |  来源: 福建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刘芳奇
关键词: 风险防控,冷链物流,股权基金,投机性购房,党内监督条例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力推“放管服”改革,取消省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88项、下放46项,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全覆盖,90%以上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取消、优化2000多项涉企涉民证照和有关证明事项,“五证合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在全省推开。营改增全面有序推开。医改继续深化,医保管理职责整合,医疗费用增速和药占比分别下降3.05个和4.94个百分点。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分步实施。外资、台资银行加快集聚,“1+7”产业股权基金、PPP引导基金等有效运营。省直部门数据中心整合基本完成,正统网统计平台优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推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教育综合改革等扎实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面推开,“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扎实推进。

(四)着力开拓发展空间,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一带一路”战略部署,海丝核心区建设加快推进,对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1822.9亿元,新增对外投资增长61.6%,中欧(厦门)国际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明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17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新增3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1个示范点。

闽台贸易额656.5亿元,实际利用台资增长53.9%。第八届海峡论坛、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首届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成功举办。向金门供水工程大陆段具备通水条件。平潭国际旅游岛获批建设,对台先行先试步伐加快。福州新区建设扎实推进。漳州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9·8”投洽会投资促进功能继续提升,新设及增资千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439个。坚持进出口并重、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并举,外贸指标好于全国。闽港澳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侨务和外事服务发展力度加大。

(五)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6%。福州大都市区、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效应显现。创建28个省级特色小镇,15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推进。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市政线网“五千工程”,开工建设综合管廊69.5公里、建成20公里,实施排水防涝项目128个,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8万个。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市县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6.5%、88.6%。补充耕地8.15万亩,“两违”治理腾出土地9.8万亩。脱贫攻坚取得新实效,全省脱贫260425人,“造福工程”搬迁15.6万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造血”功能增强。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发展步伐加快。

(六)巩固拓展生态优势,“清新福建”成为亮丽名片。我省成为第一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碳排放权交易、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15+3”年度改革任务全面实施。率先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保督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优。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小流域整治,重要流域都有了“河长”,完成安全生态水系治理537公里,12条主要河流Ⅰ –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Ⅰ –Ⅱ类水质占比提高16.4个百分点,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水质面积占比88.9%、居全国前列。加强工业污染源和面源污染治理,9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4%,厦门、福州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分别居第4和第5位。厦门、泉州市和27个县成为国家生态市县,三明成为我省第4个国家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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