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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质量
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工业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燃煤锅炉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运行,
PM2.5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实施巢湖、淮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加快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完成新安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健全环保监管体系,全面推行“河长制”,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在火电、造纸等行业推动排污许可改革。
加大生态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修复,深入开展生态市和生态县创建。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扩大“三线三边”治理成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完成造林120万亩。
推动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全面落实能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开展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计划。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闲置低效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加强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率。
强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立足于实现改善环境和农民增收双赢,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步伐,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成熟项目,打造以秸秆为原料的现代环保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示范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