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切实把创新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
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集中力量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筹划国家实验室,集聚创新单元、研究机构和研发平台,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研究部署若干大科学计划。继续构筑功能型创新平台,启动新建、提升改造和培育引导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平台。聚力建设创新集聚区,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引领发展高科技产业,增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大企业、科研院所创办各类众创空间,进一步提升众创空间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政策,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强开放创新,推进跨境研发活动便利化。加大金融服务创新的力度,引导和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加快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加强科学普及,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家庭光纤用户接入带宽。构建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拓展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应用,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建设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市民健康服务等一批信息化应用平台。
坚持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完善人才集聚制度,汇聚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企业家。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人才管理方式,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支持行业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科研人员绩效评价和奖励机制,探索有利于体现人才创新价值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宜居环境,改善人才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条件,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