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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工作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左右,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进出口总额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3%。
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推进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健全“省统筹、市建设、区域协同、部门协作”工作推进机制,构建人才引进激励、科技成果转化、资源开放共享、军民协同创新、科技金融结合等政策体系。在高端装备、先进储能材料、“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实行企业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制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材料等国家级创新中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农村“星创天地”。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加快制造强省建设。实施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抓好电力机车工程实验室及智能制造车间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通用航空、两型住宅等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成长,加快培育新能源汽车、高性能数字芯片、智能电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推进浮空器、高效液力变矩器、北斗卫星应用等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体育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物流业与电子商务、现代交通和产业体系的对接与配套。改善商贸基础设施,促进移动互联网、绿色、信息等新兴消费。深化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推动“湘品出湘”和“湘品网上行”,促进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在全省范围落地运营。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提升金融、医疗、教育、旅游、交通、物流、邮政、快递、零售等领域的在线化、智能化水平。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以互联网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内容、形式和业态创新,支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现代旅游业,打造以张家界为龙头的精品景点景区和旅游线路,加强旅游配套服务,培育新兴旅游业态。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定粮食、生猪、油料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继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五小”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突出农业品牌培育和提升,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林产等千亿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适用农机,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一批农机、农技专业服务合作社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种联收、统防统治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模式。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乡和基地,支持益阳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在适度扩大总需求和调整需求结构的同时,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采取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深化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实施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购租并举为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把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积极推进“营改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尽力降低企业电力价格、物流费用。推进要素市场改革,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深化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完善人才评价、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网络平台。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和公共领域建设,引导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创新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启动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
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发展政府性基础设施基金,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建立省级股权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地方金融类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申报组建地方法人财产保险公司和民营银行;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加快农信社改革,支持设立村镇银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扩大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推动险资入湘。积极稳妥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范各类融资行为,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推进财政体制和国企国资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分配、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债务预算管理与风险防控机制,编制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债务预算中期规划,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探索建立水利、交通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机制。推进省属监管国有资本布局调整与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规范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和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湘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深化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乡(镇)、村区划调整后的管理和服务。稳步推进农业水价、输配电和天然气价格改革。
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对接“一带一路”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大力开拓南美、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完善企业“抱团出海”、“借船出海”和风险预警机制,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加强与周边省区的区域合作,推动“湘赣”、“湘粤”等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扩大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旅游、运输、软件、外包、技术、文化、中医药等领域服务贸易,支持建设中国(长沙)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放大进口指定口岸功能,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重点消费品进口。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营运中心和研发中心落户湖南,做好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和网络招商;积极发挥境外湘籍商协会和异地商会作用,支持邵阳湘商产业园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湘商回故乡、建家乡。加快建设高铁经济带,发展临港、临空经济,加强航空、水运、陆运以及电子口岸建设,充分发挥衡阳、湘潭、岳阳综合保税区政策功能优势、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郴州出口加工区转型整合为综合保税区;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区域通关一体化、关检合作“三个一”、集中汇总纳税等改革;提升湘欧快线、“五定班列”、多式联运效益,拓展国际国内航班航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