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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据《2014年唐山市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城市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唐山市在省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行业治理的基础上,将焦化企业纳入整治范围,完成脱硫、脱硝和除尘治理项目725项;加强独立轧钢、烧结竖炉和石灰企业治理,对不符合整治条件的436家企业实施关停取缔,35家完成整合治理;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718台;加快洁净型煤推广,完成市中心区4家洁净型煤生产配送点建设,建成3个检验机构,新增14台煤检设备;完成226家散料堆场整治和82家混凝土搅拌站、17家企业料场的封闭治理;对287家采石场和17家铁矿实施关闭取缔并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对191家采石场实施停产整治;完成4220万平方米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累计淘汰黄标车7.1万辆;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