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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省各族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3803.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24.56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7287.26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4991.99亿元,增长6.9%。按常住人口计算,全省人均GDP达到5016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8166美元),比上年增长6.5%。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1.0:52.8:36.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8%、55.6%和37.6%。
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053.7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1%;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08.2亿元,增长10.3%。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率为6.68%;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为7.8%。图1:2010-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2014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0(以上年为100,下同),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其中,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5,上涨1.5%;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1,上涨2.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95.1,下降4.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9.1,下降0.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为99.2,下降0.8%;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为100.2,上涨0.2%。
表1:2014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全年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2188.6亿元,增长4.9%,完成地方级财政收入1203.4亿元,增长4.0%。其中,全年完成税收收入884.4亿元,增长3.3%。在全年完成税收收入总额中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143.2亿元,增长17.5%。税收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5%,比上年减少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906.9亿元,增长5.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2亿元,增长8.3%;科学技术支出36.4亿元,下降2.1%;医疗卫生支出206.4亿元,增长13.7%;节能环保支出134.0亿元,增长5.7%;教育支出407.1亿元,下降3.6%;住房保障支出137.3亿元,下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