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2015年)

发布时间: 2015-04-13 17:32:4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国家林业局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大熊猫保护 大熊猫栖息地 栖息地破碎化 栖息地保护 大熊猫种群 野生大熊猫 野生种群 国家林业局

2015年2月28日,国家林业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达1864只,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达到375只,野生大熊猫栖息地面积为258万公顷,潜在栖息地91万公顷,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17个市(州)、49个县(市、区)、196个乡镇。有大熊猫分布和栖息地分布的保护区数量增加到67处。

与前三次调查结果相比,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结果呈现以下特点:一是野生种群数量稳定增长。全国野生大熊猫种群数量比第三次调查增加268只,达到1864只,增长16.8%,平均种群密度每平方公里0.072只。其中,四川省1387只,占全国野生大熊猫总数的74.4%。二是栖息地范围明显扩大。野生大熊猫分布在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的17个市(州)、49个县(市、区)、196个乡镇,共有大熊猫栖息地面积258万公顷,潜在栖息地91万公顷。分布县(市、区)数量比第三次调查增加4个,栖息地面积增长11.8%,潜在栖息地面积增长6.3%。三是圈养种群规模快速发展。与第三次调查相比,全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增加211只,增加了128.66%。其中,育龄大熊猫占比上升,种群结构更加合理。并启动了野化放归工作,先后将3只经野化培训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放归自然。四是保护管理能力逐步增强。与第三次调查相比,大熊猫分布区新建保护区27处,新增面积118万公顷,有大熊猫分布和栖息地分布的保护区数量已达67处,总面积达到336万公顷。已有66.8%的野生大熊猫和53.8%的大熊猫栖息地纳入了自然保护区网络,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率不断提高。

当前,林业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展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林业生态工程对大熊猫保护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大熊猫保护工作也对生活在大熊猫栖息地上的8000多种野生动植物起到了相应的保护作用。但同时,部分大熊猫局域种群面临生存风险,栖息地破碎化严重,圈养大熊猫种群间遗传交流不足,保护管理能力仍需加强,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矛盾十分突出,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需要全国上下更加重视和支持大熊猫保护工作。

下一步,国家林业局将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大熊猫保护法制建设,划定大熊猫保护红线,开展新一轮大熊猫保护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促进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与恢复,改善保护基础设施和圈养繁育条件,加快野化放归自然步伐,强化科技攻关和人才培养,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大熊猫保护管理水平,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截至目前,我国已开展了4次全国大熊猫调查。本次调查于2011年启动,2014年结束,调查内容包括大熊猫野外种群、栖息地、同域分布动物、干扰因素、保护管理、圈养种群和分布区经济社会状况等七个方面。调查范围涉及四川、陕西、甘肃三省18市(州)62县(市、区),调查面积近436万公顷,共投入2000多人,完成调查样线20513条、植被调查样方11901个。

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基本上延续了第三次大熊猫调查成熟的技术和方法,保证了主要调查成果的可比性。同时,在调查内容、调查技术和调查手段上有所创新。首次增加了栖息地大型干扰调查内容,深化了景观水平上大熊猫种群及其栖息地的分析;首次引入了DNA分析技术,获得了野外大熊猫个体的遗传信息及种群的遗传多样性信息;利用先进的手持PDA调查工具记录野外路线调查信息,提高了调查信息的准确性。

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组织实施,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专家顾问委员会和专家技术委员会负责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本次调查全国性技术规程制定、质量检查、全国数据汇总和成果编制工作,川、陕、甘三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成果编制,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负责组织大熊猫粪便DNA样品的识别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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