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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扩权试点县(市)经济
从2014年7月起,全省扩权试点县(市)从59个增加至78个。全年78个扩权试点县(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0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33.1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829.4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2769.1亿元,增长10.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0.5:54.3:25.2调整为19.9:54.3:25.8。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6463.8亿元,增长10.4%,占GDP的比重从上年的59.5%上升到60.2%,提高0.7个百分点。
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5036.2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增速比全省高1.2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17.2亿元,增长18.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72.0亿元,增长13.2%。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650元,增长9.8%;农民人均纯收入9272元,增长11.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9009.6亿元,增长14.6%。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四川统计年鉴-2015》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从2014年第四季度开始,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物价、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证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