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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1.29%,初步核算可超额完成年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全省83个省控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44.6%,比上年减少1.2个百分点;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占26.5%,比上年增加7.2个百分点;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占4.8%,比上年减少6.0个百分点;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占24.1%,与上年持平。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0.6%,18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为轻污染。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60千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01.25千公顷。全省参加义务植树4935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9亿株。年末共有自然保护区32个,面积760.2千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2个。森林公园114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31个。森林覆盖率23.3%。
全年各类生产经营性伤亡事故共死亡903人,比上年下降4.04%。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的划分: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4、教育中“新机制”资金包括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寄宿生生活费及校舍维修改造费用。
5、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2012年12月起我省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省统一抽选了7000户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在此基础上,计算了城乡可比的新口径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时,为保持年度可比,继续按老口径调查和计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